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杨夏
4 月 19 日晚,法尔胜(SZ000890,股价3.24元,市值13.59亿元)披露,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
据公告,2019年,北京海辉祥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辉祥和)向安徽天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控股)借款1.5亿元。之后,天科控股依据约定放款1.5亿元。天科控股称,法尔胜、宋世杰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不过,海辉祥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因此,天科控股便要求海辉祥和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但多次催要未果。2021年8月18日,海辉祥和注销,张衍海作为持有海辉祥和100%股份的股东,应当为海辉祥和注销后的债务承担责任。
天科控股认为,与海辉祥和签订的前述合同及法律文件均合法有效,且已经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海辉祥和未能依约按时还款,其注销后应由其投资人继续承担责任,故天科控股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要求张衍海清偿债务,法尔胜、宋世杰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天科控股请求法院判决张衍海偿还借款本金1.5亿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1.03亿元;法尔胜、宋世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被告连带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法尔胜方却否认对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法尔胜表示,经初步自查,公司档案中既没有案件所提及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涉及上述借款担保事项公司用印记录;公司管理层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也未曾审议过为海辉祥和的借款提供担保相关事项。
截至目前,法尔胜也并未收到过上述案件中提及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等文件原件,相关情况均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得知。因此,法尔胜在初步自查后,就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亦已委托律师应诉,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尔胜表示,鉴于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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