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象新闻客户端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河南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16年整合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产权交易中心、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组建而成,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内设八个职能处室,分别是综合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监督处、政府采购处、医药采购处、人事教育处,主要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医药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并为交易全过程提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详见附件1《2024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省直系统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开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相关要求执行。具体提交报名申请、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等事项请详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 henan. gov.cn)、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 hnrsks. com)4月15日发布的2024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
五、面试
综合类岗位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时间、统一选派评委,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命制。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上网查阅相关考试信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用人单位工作专用网站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在面试前按照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注:7月份之前开展面试资格审查的单位,对2024年7月份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hnggzy.net/)公布考试总成绩。
六、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录用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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