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通报九龙汽车灯具厂“5·30”较大火灾事故判决情况,4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
一场火灾,导致4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19万元。近日,据江苏省常州市安委办消息,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九龙汽车灯具厂“5·30”较大火灾事故的4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
近期,常州市安委办向全市通报该起事故刑事责任追究情况,并要求组织企业开展警示教育。
违建长期不整改
2022年5月30日,九龙灯具厂半成品仓库员工蒋某磊、陈某钦在4号仓库五楼抽烟引发火灾。企业主要负责人朱某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救火。最终4号仓库整体过火并坍塌,导致从企业不同区域前往4号仓库参与火灾扑救的4名员工在火灾中死亡。
“从调查来看,九龙灯具厂长期存在违法建设,且未落实整改,是酿成此次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调查统计和综合减灾处处长梁雪锋说道。
九龙灯具厂位于新北区孟河镇,成立于1994年,主要从事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灯具等塑料制品、模具的制造加工。火灾事故发生前,九龙灯具厂占地约23亩,有13栋建筑,建设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绝大部分为违法建筑。
其中,发生火灾的4号仓库为钢结构建筑,由朱某海于2018年投资建设。在没有专业设计图纸和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前提下,朱某海聘请无资质施工队建造4号仓库,且至事故发生时,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手续。“4号仓库的柱、梁及楼板等建筑构件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对构件耐火极限和承载力的要求,建筑本身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梁雪峰说,不仅建筑、结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该企业还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厂区建筑连片布置,形成典型的“口袋工厂”,缺乏消防疏散和救援的生命通道。
2018年5月,有关部门曾对九龙灯具厂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但企业并未履行整改责任,导致违法建筑长期存在。
安全培训不到位
据了解,九龙灯具厂应急处置及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存在不足,也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因之一。
从事故调查来看,九龙灯具厂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且未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因4号仓库的钢制楼板采用的是拼装焊接方式,仓库存在上下层贯通的缝隙,不能有效阻隔塑料制品燃烧形成的流淌火,且存在垂直的电梯井,导致火灾迅速向下蔓延。火灾发生时,企业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存在明显失误,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也不到位,员工不掌握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致使参与扑救的4名员工未能及时撤离火场不幸死亡。
法庭审理时指出,不管是违法建设长期存在且未落实整改,还是应急处置及自防自救能力不足,背后都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员工岗位责任的落实不到位。
犯重大事故罪被追刑责
从事故调查情况来看,朱某平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未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同时,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不到位,禁烟规定未能有效执行,存在违规吸烟现象。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及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2月,新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宣判,被告人朱某海在未取得建设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至2018年委托无资质施工队在该厂内违章搭建钢结构仓库,在执法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况下拒不整改,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朱某平在担任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法定代表人期间,明知上述钢结构仓库系违章建筑,且已被执法部门要求整改,仍不予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告人蒋某磊、陈某钦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在明知厂内禁止抽烟的情况下,在该厂仓库抽烟引发火灾,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编后
执法部门多次要求企业整改违建,但企业拒不整改,最终酿成大祸。为何整改无法闭环?执法部门在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的同时,也应对重大隐患问题重拳出击,层层压实责任,紧盯企业整改闭环。不然整改落不了地,隐患排查也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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