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原定任期为2023年9月17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现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提名意见,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朱延东、王永威、王仁刚、徐序,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杨钧、李丽、李学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今日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030、2024-031、2024-032、2024-033、2024-034)。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个选举,其中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上述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㈡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借款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2024年4月9日《关于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借款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㈢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2024年4月9日《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九日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延东,男,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教授级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永威,男,1970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仁刚,男,1971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序,男,198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具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曾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海航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海南海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等职务。现任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 执行董事。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钧,男,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具有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中创环保(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丽,女,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具有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工作人员。现任北京天弈方圆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总监。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学永,男,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教师。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4-035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借款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相关情况概述
重庆大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大集”)、大集尚美(重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集尚美”)、十堰市新合作尚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诚贸易”)均为供销大集子公司,尚诚贸易持有大集尚美100%股权。重庆大世界君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大世界”)为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亭酒店集团”)全资子公司,与供销大集无关联关系,君亭酒店集团主要从事中高端酒店运营及酒店管理业务。
2023年,重庆大集将其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35号附1号海航保利国际中心45、47、48、49、54、55、56、57层的房屋租赁给大集尚美,用于酒店经营。大集尚美为发掘酒店运营管理方面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拟与重庆大世界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将上述物业委托重庆大世界管理,重庆大世界提供前期技术服务及全权管理事宜,开业后管理年限为:基本年限10年,延伸年限10年。为深化上述合作,加快推进酒店投入运营,借助重庆大世界在酒店开发方面的成熟经验,提升物业投资回报,尚诚贸易、大集尚美及重庆大世界拟签订股权转让及投资合作协议,并约定:尚诚贸易将其所持大集尚美49%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大世界,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尚诚贸易、重庆大世界分别完成认缴注册资本实缴到位,并按照出资比例向大集尚美提供合计2,000万元借款,其中尚诚贸易提供股东借款1,020万元,重庆大世界提供股东借款980万元,借款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利息。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满三年的,尚诚贸易一次性回购重庆大世界持有的全部大集尚美股权,对价为重庆大世界实缴注册资本490万元,同时一次性归还大集尚美尚未归还重庆大世界的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尚诚贸易及重庆大集分别就上述大集尚美借款及相关合作经营事宜提供担保或出具最高额担保函。
上述子公司开展业务涉及子公司之间租赁、子公司委托管理、子公司股权转让与回购、子公司之间借款、子公司接受外部股东借款事宜,同时子公司之间为此业务提供担保。此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因涉及担保,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担保事宜后,相关委托管理合同、股权转让及投资合作协议、最高额担保函方可签订或生效。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借款及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 大集尚美
1、被担保人:大集尚美(重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CMNMGD2R
3、成立时间:2023年6月20日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35号附1号第46层-A2
5、法定代表人:朱彧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大集尚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十堰市新合作尚诚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大集尚美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大集尚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㈡ 尚诚贸易
1、被担保人:十堰市新合作尚诚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331892808K
3、成立时间:2015年3月27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北京南路27A号22幢2-7-3
5、法定代表人:叶禹
6、注册资本:6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水产品零售,鲜肉零售,新鲜蔬菜零售,粮油仓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公司关系:尚诚贸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尚诚贸易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2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尚诚贸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提供借款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加快推进酒店投入运营,借助重庆大世界在酒店开发方面的成熟经验,充分提升物业投资回报,尚诚贸易与重庆大世界就大集尚美股权转让及投资合作事项达成一致,因大集尚美新成立且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尚诚贸易拟将大集尚美49%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大世界,重庆大世界无需支付股权转让款,需承担持股比例对应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尚诚贸易、重庆大世界分别完成认缴注册资本实缴到位(其中尚诚贸易出资510万元,重庆大世界出资490万元),并按照出资比例向大集尚美提供合计2,000万元借款,其中尚诚贸易提供股东借款1,020万元,重庆大世界提供股东借款980万元,借款按同期LPR计利息。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满三年的,尚诚贸易一次性回购重庆大世界持有的全部大集尚美股权,对价为重庆大世界实缴注册资本490万元,同时一次性归还大集尚美尚未归还重庆大世界的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尚诚贸易为大集尚美向重庆大世界的980万元借款本息或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0万元。重庆大集出具《最高额担保函》,在约定担保范围内自愿为尚诚贸易及大集尚美履行酒店委托管理和相关合作协议下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责任上限为人民币1,470万元。重庆大世界就上述担保事项出具了说明函,无论尚诚贸易、重庆大集任意一家公司或者两家公司同时按照约定或承诺履行保证担保责任时,前述两项担保所需承担担保责任上限合计为人民币1,470万元,如有发生超出人民币1,470万元的债务,尚诚贸易、重庆大集均无需向重庆大世界承担任何保证担保责任。
四、本次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此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为公司2021年1月30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披露的事项中纳入重整中尚未确认的担保债权。此部分担保影响已经消除,详见2022年4月25日公告的《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担保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除上述担保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供销大集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业务(含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3、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大集尚美(重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投资合作协议
2、重庆大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最高额担保函
3、重庆大世界君亭酒店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保证担保事项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4-027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晓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原定任期为2023年9月17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现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提名意见,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钟琳、范思尧,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个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于近期召开,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钟琳,女,1974年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曾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综合处处长。现任北京中合启元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党总支委员。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范思尧,男,199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董秘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规范管理中心业务经理、高级主管,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助理、资产运营部证券管理中心经理,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证券管理中心经理等职务。现任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证券管理中心经理。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供销大集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供销大集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4-028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会议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⒈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4年4月26日14:50
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
㈦出席对象
⒈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公司2016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弃该次交易所获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该等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未履行完毕补偿义务的股东,其所持应补偿股份将受到权利限制,放弃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公司已于2023年4月受领完毕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经法院裁定的2018年、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其所持股份已不存在放弃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权利的情形。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含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其所持应补偿股份1,075,956,683股已受到权利限制,不再享有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公司原股东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涉及放弃表决权及获得股份分配权利的股份共29,757,298股,其所持公司39,350,778股于2023年5月18日被司法划转至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该等股份存在尚未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仍需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系为协助《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该账户持股不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消除该情形,在消除前,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⒊公司聘请的律师;
⒋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B座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4月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4-026、2024-027、2024-029、2024-030、2024-031、2024-032、2024-033、2024-034)。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
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邮件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3日9:00一12:00,14:00一17:00
㈢登记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03号4层董事会办公室。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
㈤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部门: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电话:029-87481871
电子邮箱:000564@ccoop.com.cn
会议办理登记信函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03号4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05
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许珂、高晶晶
㈥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㈠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4”
2.股票简称:“大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㈢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本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法人):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本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4-02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杨钧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4-030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丽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4-031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学永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B1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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