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及视频参会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龙董事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2025年改革深化提升工作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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