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概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和201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丰”)。
吸收合并完成后,浙江嘉丰独立法人资格被注销,浙江嘉丰的所有资产、债权及债务由公司依法继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民丰特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进展情况暨完成注销手续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公司登记基本情况》,浙江嘉丰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至此,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事项已全部完成。由于浙江嘉丰被吸收合并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100%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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