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8人。董事廖剑波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李铁证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综合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综合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企业和县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平顺吉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88,628.0783万元。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8)。
(三)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企业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225,636.44万元。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9)。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期限为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2024-020)。
(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4月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日。
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1.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4年3月19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3人。监事孔辉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监事刘阳女士代为表决;监事杨青春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监事刘阳女士代为表决。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祖永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企业和县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平顺吉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88,628.0783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8)。
2.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企业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225,636.44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9)。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期限为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2024-02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
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
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所属企业和县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顺吉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套院”)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88,628.0783万元。
2.和县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顺吉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是吉电股份所属企业,上海成套院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海成套院为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皑
注册资本:10,46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设备行业及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机电产品设计、制造及销售;生产经营电站自动控制系统;民用核安全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销售、鉴定检测;发电设备性能检测与设备监理;电站及热能工程设计与咨询、设备成套、工程承包;非工程建设类对外承包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
2.经营情况
2022年末,资产总额19.07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2亿元,净利润0.09亿元。2023年10月末,资产总额23亿元;2023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13.38亿元,净利润0.14亿元。
3.国家电投集团持有其母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92.0545%股权,上海成套院是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上海成套院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遵循市场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海成套院向公司所属企业提供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88,628.0783万元,为固定总价合同。其中:和县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吉电和县功桥风电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金额31,065.0783万元;平顺吉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吉电智慧平顺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金额54,613万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金额2,950万元。
1.承包范围:和县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吉电和县功桥风电场项目、平顺吉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吉电智慧平顺100MW光伏发电项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
2.工程工期:和县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吉电和县功桥风电场项目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3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平顺吉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吉电智慧平顺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30日全容量并网;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合同签订后至6月20日,具备并网条件,完成并网前相关试验。
3.付款方式:里程碑节点进度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成套院具备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含核电站常规岛)、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等工程设计资质,具备风力发电站设备监理甲级资质,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的施工资质。在物资采购方面具有专业化团队,工程管理要求与公司内部管理要求高度一致。
公司所属企业和县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顺吉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与上海成套院发生的EPC工程总承包业务有助于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供优质工程服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
六、2024年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其工程管理要求与公司内部管理要求高度一致。公司所属企业和县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顺吉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与上海成套院发生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供优质工程服务。对吉电股份的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吉电股份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
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所属企业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科”)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225,636.44万元。
2.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所属广西沃中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海能科为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瑜
注册资本:55,448.5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大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船舶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8弄7号
2.经营情况
2022年末,资产总额242.37亿元;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16亿元,净利润-5.59亿元;2023年末,资产总额315.60亿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50亿元,净利润3.08亿元。
3.国家电投集团持有其母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92.0545%股权,上海能科是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上海能科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遵循市场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海能科向公司所属企业提供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225,636.44万元,为固定总价合同。其中: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邕宁百济新平2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金额 108,992.35万元;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邕宁那楼2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金额116,644.09万元。
1.承包范围: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邕宁百济新平2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邕宁那楼2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工期: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邕宁百济新平2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邕宁那楼2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3.付款方式:里程碑节点进度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能科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等设计资质;具备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等监理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施工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物资采购方面具有专业化团队,工程管理要求与公司内部管理要求高度一致。
公司所属企业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能科发生的EPC工程总承包业务有助于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供优质工程服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
六、2024年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所属企业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能科发生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业务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上海能科提供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供优质工程服务。对吉电股份的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吉电股份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6日。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提案2.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4.提案3.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上午10:30一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一81150933
传真:0431一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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