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中文名称拟变更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Zhejiang Hengtong Holding Co.,Ltd.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重大风险提示:该事项尚需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情况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现有公司名称由“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现有英文名称由“Zhejiang Huge Leaf Co.,Ltd.”变更为“Zhejiang Hengtong Holding Co.,Ltd.”。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

  2022年4月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控制的苏州亨通永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竞买成交,上述股份于2022年4月28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至此,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79,170,48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1%。公司控股股东由沈培今先生变更为亨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沈培今先生变更为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

  为实现融合发展,强化品牌效应,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名称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上述事项的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四)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本次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六)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8日

  至2024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非法人组织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负责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572-8219166

  传真:0572-8237099

  邮编:313220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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