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3月16日,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通知书》(编号:青检查字【2024】1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定,决定对公司进行检查。检查组已进场开展工作。
青海春天方面称,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检查工作,同时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公司管理一部上证公函【2024】0200号《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全面展开自查整改,深入反思存在的问题,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可能存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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