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3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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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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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

  (12)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

  2.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4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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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磁性材料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农药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影放映;电影发行;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医疗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横店控股总资产为9,623,303.89万元,净资产为3,895,265.78万元;2022年度,横店控股实现营业收入7,437,031.89万元,净利润312,142.0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横店控股总资产为10,693,658.77万元,净资产为4,134,553.31万元,2023年1-9月,横店控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04,862.50万元,净利润444,978.30万元(未审计)。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由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公司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待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本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3、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所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公允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0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订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共14项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和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其他相关制度的制订、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订、修订部分相关制度。

  公司相关制度制订、修订情况如下:

  ■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10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

  至2024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13、14、15、16、17、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833551

  传真:0571-88385371

  邮编:31000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12层会议室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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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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