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5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42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3.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908.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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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使用计划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本次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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