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3月8日完成通讯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自愿承诺延长所持有中信证券A股限售期的议案》

  2020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取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定向发行的8.10亿股A股股票,作为中信证券购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对价。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承诺,该部分A股股票及其后由于中信证券派息、送股、配股等原因增持的中信证券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4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2022年2月,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参与中信证券A股配股新增取得1.21亿股A股股票。截至目前,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合计持有中信证券9.31亿股A股股票,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6.28%,将于2024年3月10日限售期届满。

  基于对中信证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持有中信证券股票能给公司带来稳定收益,以及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议延长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所持有中信证券9.31亿股A股股票限售期6个月,即至2024年9月10日届满。

  近年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增持中信证券H股,截至2024年2月27日合计持有中信证券3.94亿股H股股票,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2.66%。该部分H股股票不受前述限售承诺影响,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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