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3年5月,自1997年8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7月,自2011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美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自2018年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委员会和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四川华信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有为公司继续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501.85万元,2024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1,150.00万元,发生交易的关联方包括新希望(000876.SZ)及其子公司、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华融化学以外的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交易的类别包括采购原材料、接受租赁、采购服务、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上,董事邵军、李建雄、张明贵回避表决,其他董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董事会通过。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将回避表决。
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具体如下:
注1、新创云联以市场价采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海盐湖”)的氯化钾,以其向青海盐湖的采购价向公司平价销售氯化钾,具有公允性。
注2、上表中涉及其他关联人金额较小的关联交易,按规定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3、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可以在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各关联人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如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监管规定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新创云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持有新创云联100%的权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创云联目前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六和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新希望化工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新希望化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化工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定价,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市场化方式约定执行。
四、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于2024年3月7日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融化学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计划进度,预计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的变化。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于2022年3月21日会同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进度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募投项目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一)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基本情况
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计划建设内容包括4万吨/年饮用水级次氯酸钠、2万吨/年试剂级盐酸、0.2万吨/年电子级盐酸、2万吨/年聚合氯化铝(折固)、0.5万吨/年电子级氢氧化钾、0.5万吨/年粉状氢氧化钾和0.4万吨/年三氯化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土地,使用公司厂区内自有土地。
截至2024年2月29日,除0.5万吨电子氢氧化钾,0.5万吨粉状氢氧化钾以外的装置已完成建设。
(二)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1.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延期情况如下:
2.延期原因
公司在采选电子级产品及粉状氢氧化钾生产设备过程中,对设备选型作了一定优化,2023年下半年,根据装置现场建设情况和已建成部分装置的试运行情况,公司调整了部分施工方案,故延长了建设时间。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目前,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仅剩余不到0.1万元),超出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用途未发生变化。
2.本次延期不影响已经投入运行的装置,已建设完成的装置将正常生产;高端电子级产品的生产、销售的增量将相应有所延期;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于2024年3月7日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不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