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使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即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7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使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该授权的有效期,即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授权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7日止。除对本次发行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提议召开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符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进度,有利于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7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2024年3月27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使本次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本次发行决议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7日止。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2日
至2024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3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参会登记时间:
2024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之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下午17时。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邮箱:xsgf@nbxus.com
4、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806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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