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曾而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并确认对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内容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曾而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郑玉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会议选举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曾而斌先生、郑玉芳女士、齐银良先生,其中曾而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翁国雄先生、曾而斌先生、林涛先生,其中翁国雄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齐银良先生、曾而斌先生、翁国雄先生,其中齐银良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翁国雄先生、曾而斌先生、林涛先生,其中翁国雄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玉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国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黄甜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林光添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7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曾而斌先生;
2、副董事长:郑玉芳女士。
3、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曾而斌先生、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以及独立董事翁国雄先生、齐银良先生、林涛先生。
4、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曾而斌先生、郑玉芳女士、齐银良先生,其中曾而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翁国雄先生、曾而斌先生、林涛先生,其中翁国雄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齐银良先生、曾而斌先生、翁国雄先生,其中齐银良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翁国雄先生、曾而斌先生、林涛先生,其中翁国雄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吴洲先生。
2、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郑小华先生、高秋金女士,以及职工代表监事吴洲先生。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经理:郑玉芳女士。
2、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国勇先生。
3、董事会秘书:黄甜甜女士(简历附后)。
4、证券事务代表:林光添先生(简历附后)。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董事、监事的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8086357
电子邮箱:ir@fz-highton.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1、黄甜甜女士简历:
黄甜甜,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原福建银保监局福清监管组,曾任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6月至今任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黄甜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黄甜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持股比例0.10%,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2、林光添先生简历:
林光添,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至今,任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6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与会监事共同推举吴洲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并确认对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内容无异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吴洲先生具备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应的组织、监督和协调能力,在以往的履职过程中积极认真、勤勉负责,职业道德水准与工作素养较高。由此,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吴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3月0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而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国勇先生,独立董事翁国雄先生、齐银良先生、林涛先生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高秋金女士、郑小华先生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副董事长、总经理郑玉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国勇先生,董事会秘书黄甜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至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计票。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3、4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政、丁彦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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