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长春检查分局(以下简称长春检查分局)结合日常监管实际,扎实推进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长春检查分局要求企业如实填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信息统计表》,其中网络销售企业共有166家,占长春市企业总数的26.6%;B2B企业88家,占批发企业的21%;B2C企业78家,占零售连锁总部的38.4%;企业自建网站或小程序52家。
结合企业实际需求,长春检查分局邀请业内专家现场培训授课,重点围绕药品网络销售店铺资质、品种展示、处方管理、品种销量、后台数据调阅等方面进行讲解,让一线执法人员清晰明确检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
此外,长春检查分局在组织对B2C企业网店检查的过程中,重点对比“高值医保药品品种”的进货价与零售价,若发现“价格倒挂”现象,将着重开展调查。(叶阳欢)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常靖婕)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