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以及《中国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
2、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以及《中国证券报》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其他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事项。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0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吴壹建董事长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0人、代表股份323,433,62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1125%。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16,196,980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5.1665%;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7,236,641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423%。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股份319,135,2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3401%。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298,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72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提案2;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提案1、3。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李进雄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名宗、陈旭光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药一致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药一致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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