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2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已审批的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洽谈和办理相关事宜。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20,000万元的现金管理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本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事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进行追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本业务开展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已审批的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已审批的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新增授信属于信用综合授信,不涉及对外担保方式。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合计200,000万元不等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决策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洽谈和办理相关事宜。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20,000万元的现金管理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事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并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君安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蒋杰先生、邱刘振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现因邱刘振先生工作岗位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证券现委派李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邱刘振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蒋杰先生和李优先生。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于邱刘振先生在本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李优先生,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曾负责或参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等。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绚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进行追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办理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以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并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本业务开展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8号”文批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89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10.05元/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整体规划等因素,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199.20万元及专户利息(实际金额以变更实施时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公司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通知存款业务进行补充确认的情况

  2023年10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

  公司办理的通知存款属于存款类产品,不属于需要开设产品结算专户的理财类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的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审批和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七天通知存款相关资金已经全部赎回,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存放及管理。

  四、本次拟将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本业务开展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于2023年10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通知存款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已经赎回相关资金并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办理通知存款业务所得的资金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放方式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进行追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本业务开展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进行追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七天通知存款相关资金已经赎回,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存放及管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以确保公司募投资金项目建设为前提,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补充确认以及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补充确认以及以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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