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1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新世纪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2024年2月23日,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在东莞市签署了《借款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合同》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为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新世纪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拾伍亿元整(¥1,500,000,000.00元),新世纪公司同意向公司提供前述借款。
双方商定:《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在拾伍亿元额度内(即在任一时点公司向新世纪公司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15亿元),公司可根据各时段的资金需求,分期借款,分期还款。各期借款的实际借款期限,自每期借款汇至公司指定银行账号之日起至每期借款本息归还之日止。借款利率为10%/年,各期借款的借款利息按该期借款的实际借款天数计算,按季度付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付息日。如遇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该付息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违约责任
公司应依约按时偿还新世纪公司的借款本息。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则构成违约,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
公司拟在借款到期后展期且征得新世纪公司同意的,公司可就《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申请展期。如申请展期,公司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提前通知新世纪公司。如涉及信息披露的,公司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4.生效条件
《借款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三、备查文件
《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1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并分别于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股份(最多为60,000万股,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40%)。预计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进展情况
此前,公司已就本次股份交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要约。
目前,本次股份交易的审计、评估和尽调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审议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标的股份的具体股数和转让底价等事项;在该等事项确定后,标的股份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将交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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