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2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4年2月19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至2025年1月7日。

  关联董事曹小强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由“本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则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包括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调整为“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7日”。除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调整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曹小强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4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以上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2月24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4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9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收到有效表决票5张。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以上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2月24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包括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号)。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现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至2025年1月7日。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及推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由“本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包括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调整为“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7日”。除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调整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为了保障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期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3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一)提案第1、第2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第1、第2项提案的表决。

  提案第1、第2项属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的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3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采用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3月11日(8: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研究部)。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相关文件:1、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研究部)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电话:025-83118511      传真:025-8311248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9。

  2.投票简称:金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二四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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