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2月23日,江苏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发现南京星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斗私募”)旗下产品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星斗私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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