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2023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2日,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28日。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计划等安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限制行权;2024年4月30日将恢复行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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