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2023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于近日开通,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21日后(每日6:00—22:00)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
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具体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哪些人需要办理、哪些人不需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可享受哪些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1.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4.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推出了哪些新举措?
今年汇算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税务部门又新推出了一系列便利化举措。
其中,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同时,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
此外,个税APP版本升级,重构频道页面,重新设计功能图标,避免业务功能交叉,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纳税人体验将更加友好。
税务部门提醒
请广大纳税人依法如实办理个税汇算,并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存在虚假填报、篡改证明材料等严重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恶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立案稽查。
记者:罗欣悦
视频:任念葭、罗欣悦
编辑:叶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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