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量化巨头“卖空”被刷屏!网友:又一类量化策略要“收摊”了
转自:北京商报
针对私募量化巨头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灵均”)2月19日开盘短时间内砸盘A股的行为,沪深交易所迅速出手,于2月20日晚间双双发布公告称,对其实施限制/暂停交易措施并启动公开谴责程序。同时,沪深交易所表示,前期建立起的针对量化交易的专门报告制度和相应监管安排,目前已平稳落地。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继续加强对量化私募等机构的交易监管。
1分钟卖出逾25亿元
2月20日晚间,在沪深交易所的通报中,宁波灵均2月19日的砸盘情况曝光。经计算,开盘仅1分钟内,宁波灵均大量卖出沪深两市股票合计25.67亿元。
沪深交易所公告显示,2月19日,沪深交易所在交易监控中发现,9:30:00至9:31:00,宁波灵均管理的多个产品大量卖出沪市股票合计11.95亿元,占期间市场成交额的比例较高,期间上证指数由2886.59点下跌至2868.07点,跌幅0.65%。同时,9:30:00至9:30:42,宁波灵均名下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交易指令、短时间内集中大量下单,卖出深市股票合计13.72亿元,期间深证成指同样快速下挫。
资料显示,宁波灵均是一家专注量化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致力于更好地帮助高净值客户进行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量化交易机构的高效率交易虽然对市场流动性、效率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也会带来波动加剧、有违市场公平等问题,需要监管层进一步规范。
遭限制交易并公开谴责
沪深交易所双双表示,宁波灵均上述行为已构成沪深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
对此,根据沪深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2024年2月20日—22日对宁波灵均名下相关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限制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上交所决定,2024年2月20日—22日对宁波灵均管理的相关产品连续实施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即暂停相关产品账户在上述期间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交易。同时沪深交易所均启动对宁波灵均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表示,今年以来,宁波灵均名下证券账户已多次因异常交易行为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但其仍未改正,继续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上交所表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严管影响市场平稳运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提醒投资者依法合规交易,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深交所同样表示,将坚决落实监管 “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坚守监管主责主业,持续加强交易监管,对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和“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快速反应、重拳出击。
天使投资人、资深人工智能专家郭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沪深交易所对宁波灵均采取限制交易并启动公开谴责程序的行动,体现了中国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高度重视和对市场秩序的维护。这一监管动向表明了监管机构对于量化交易可能带来的市场扰动和风险的关注,同时也强调了对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的坚持。
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
在对量化巨头作出监管措施的同时,2月20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双双公告称,目前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同时,沪深交易所提出六大举措,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监管安排。
据了解,2023年9月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起针对量化交易的专门报告制度和相应监管安排,于2023年10月9日正式实施。
沪深交易所表示,在市场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上述制度已平稳落地,存量投资者已按要求如期完成报告工作,增量投资者落实“先报告、后交易”的规定,各方报告的质量总体符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量化交易监管打下了基础。沪深交易所将结合报告信息,持续加强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监测分析,动态评估完善报告制度。
近年来,随着新型信息技术广泛运用,量化交易已成为重要的交易方式。量化交易有助于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但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相对中小投资者存在明显的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一些时点也存在策略趋同、交易共振等问题,加大市场波动。从国际经验看,境外市场普遍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以防范对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把维护公平性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借鉴国际监管实践,趋利避害,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监管安排,包括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明确“先报告、后交易”的准入安排;加强量化交易行情授权管理,健全差异化收费机制;完善异常交易监测监控标准,加强异常交易和异常报撤单行为监管;加强对杠杆类量化产品的监测与规制,强化期现货联动监管。同时,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客户管理责任,完善与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协作机制,加强对量化私募等机构的交易监管等。
此外,沪深交易所均表示,将加强与香港交易所的沟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明确沪深港通北向投资者的报告安排,将北向投资者量化交易纳入报告范围。对于影响市场秩序的异常交易,沪深交易所将坚决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涉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证监会查处。
北京商报记者 丁宁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