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年01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0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号文核准,嘉和美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08.3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45.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嘉和美康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于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3年1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嘉和美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2024年1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嘉和美康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07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于2024年1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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