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的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的公告
2024年01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0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文成先生《关于提议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文成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4年1月22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的具体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彭文成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此次回购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彭文成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增减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彭文成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根据彭文成先生的提议,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0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会议由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7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资金来源: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计划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文成先生的《关于提议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彭文成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4,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70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若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依据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至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70元/股进行测算。

  ■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结合公司最近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股价人民币11.7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至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11.7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418,80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81,719,277股的1.2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11.7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837,60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81,719,277股的2.43%。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1. 上述总股本数281,719,277为截止到2024年1月24日收盘的股本;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实施并全部注销,公司股权结构将会发生变动,股本总额将会减少,具体注销后的股权结构以回购及注销的实际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475,308.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0,089.76万元,流动资产为320,780.28万元,假设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达到上限8,000万元,按照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总资产、归母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68%、2.50%、2.49%。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未能如期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股份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计划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410909;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00万元到-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下同)相比预计减少231.54%到192.8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00万元到-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4,961.73万元到12,461.73万元,同比减少231.54%到192.85%。

  2.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250万元到-5,7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9,863.65万元到7,363.65万元,同比减少611.26%到456.33%。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61.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13.65万元。

  (二)每股收益:0.23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2年度发生的俄乌冲突对全球能源行业及市场造成一定影响,能源价格产生大幅波动。俄乌冲突引发的欧美国家对俄罗斯的制裁,以及俄罗斯的反制措施,给诸多国际能源项目带来冲击,产生不确定性。2020年到2022年,受宏观经济、社会形势,以及行业因素影响,国内海工建造行业成本被动上升,对于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存续项目订单逐步交付,而新签订单大多在2023年的第三和第四季度落地,致使报告期内订单工作量确认较少,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为积极面对更加复杂和严峻的市场环境,保持公司运营体系优势,努力提高项目执行进度,公司运营成本仍需维持在一定规模。综合因素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计亏损。

  从全球形势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地缘政治冲突不断,油气行业格局正在进行“大变革”,但以油气为主力资源的供给地位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全球海洋油气装备市场仍展现出蓬勃生机。2024年,公司将继续拓展海外市场,争取更多的优质订单,持续助力业绩提升。对内,打造建造生产一体化管理平台,以数字化指引,驱动业务运作,使资源配置更优化,业务系统更敏捷,以达到提效率、降成本的目标,为管理持续优化,不断赋能。随着新签订单的开工建造,公司经营业绩有望得到持续改善。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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