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生活电器”)、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电器”)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爱仕达生活电器、湖北爱仕达电器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根据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安陆支行”)分别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仕达生活电器在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工商银行安陆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2,7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7,7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与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工商银行安陆支行分别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仕达生活电器在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工商银行安陆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担保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爱仕达生活电器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借款人: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主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与爱仕达生活电器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方式: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采取最高额担保方式担保。
(二)湖北爱仕达电器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借款人: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主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工商银行安陆支行与湖北爱仕达电器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二年
担保方式: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采取最高额担保方式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62,7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5,299.26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4-004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爱仕达,证券代码:002403)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0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通过书面询证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3年度业绩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披露的情形将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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