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绿色通道”、支持VC/PE上市、大力推动S基金……上海“32条”新政吹来股权投资“东风”

打开“绿色通道”、支持VC/PE上市、大力推动S基金……上海“32条”新政吹来股权投资“东风”
2024年01月10日 22:52 财联社

《科创板日报》1月10日讯(记者 余诗琪)上海率先吹起了股权投资的“东风”。

今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2条”),提出了九个方面、32条具体措施,拟发挥股权投资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该文件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几位投资人在看完文件后,都表达了“惊喜”、“超预期”的感受,其中一位对《科创板日报》记者直言:“这肯定是风向标式的文件,对行业来说是个重磅消息。”

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颜国彬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整份文件几乎覆盖了“募、投、管、退”各个环节,而且都是从股权投资机构的实际出发,文件中的措施相当具体,可以说条条都是干货。据他了解,这份文件已经酝酿了相当长的时间,也和各个领域的从业者有过深入沟通,在当前这个节点正式出台,体现了上海在股权投资领域的决心。

打开“绿色通道”

在九个方面、32条具体措施中,他们首先关注到的都是打开了股权投资机构新设(迁入)的“绿色通道”。

《32条》提到,按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优化本市股权投资机构空间布局,对专业服务能力强、政策扶持力度大、行业管理水平高的区和临港新片区等支持打造成股权投资集聚区,推动新设(迁入)股权投资机构集聚。

在此之前,上海股权投资机构的新设(迁入)一直被严格限制,这是首次在市级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新设(迁入)股权投资机构集聚。

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颜国彬认为,“新设、迁入”的放开,是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还在文件中具化了相关要求,给出了办理流程的时间限制。《32条》显示,股权投资集聚区的金融工作部门作为股权投资机构新设(迁入)的对口服务部门,要公布办理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对符合《条例》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要求的新设(迁入)申请,应在申报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流程。

同时,对股权投资集聚区内的新基金也开放了快速通道。无需向相关市级部门报送,股权投资集聚区可以直接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函件。申报材料齐备的,股权投资集聚区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函件。

纳入快速通道机制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需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基协完成登记备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负面记录,在中基协分类查询公示页面无提示信息、无负面诚信信息,未被列入股权投资机构风险台账。

对此,一位在沪的投资人表示,投资机构新设(迁入)7个工作日办结,新基金5个工作日办结的规定,很有上海特色,把能落实的细节、规矩一开始就明明白白地给出来,降低了机构的沟通、交流成本。

此外,《32条》中还对股权投资聚集区提出了不少支持举措,包括在股权投资集聚区设立不低于100亿元的区级政府引导基金,搭建综合服务等功能性平台,加强对股权投资机构租购房、被投项目落地、人才集聚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保障等。

引“活水”投早投小投科技

打开了源头的“闸门”后,《32条》中拓宽资金渠道的相关举措也引起了投资人的关注。

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颜国彬表示,这次文件把几个长线资金的重要来源都覆盖了,包含了险资、国家级基金、银行理财、养老金等。

在国家级基金中,《32条》着重强调了全国社保基金长三角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这是去年年底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资50亿元在上海成立的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32条》提到,将依托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机制为专项基金推荐优质项目,推出“服务包”加强对被投企业服务,支持专项基金拓展投资领域、创新投资模式,推动全国社保基金加大对本市优质股权投资基金和科技项目的投资布局。

另一个万亿级LP—险资,文件中则强调采取逐步扩大投资比例等方式与上海市内的优质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加大对重点产业和硬科技领域投资力度,研究提高险资所投创业投资基金对单一创业企业的出资比例上限。

“投科技”是《32条》中国家级基金、险资共同的投资方向,也是其关注的重点。文件显示,将研究设立上海市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重点投资早期科创领域,强化对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引导支持。

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陈刚介绍,上海市此前于2010、2014年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2支功能性基金,通过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吸引带动民间资金投向市场不敢投、投不了的重点领域。下一步,将积极落实《32条》提出的相关支持举措,继续用好2支引导基金,完善本市政府、国资基金生态体系,更好服务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此外,《32条》开拓式地提出了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发债、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创新。这意味着VC/PE机构有望在公开市场募集资金,解决当前“募资难”的问题。用一位投资人的话说,“这次的开放力度超出了想象,做梦都不敢想。”

颜国彬也表示,如果股权投资机构上市、发债能够落实下来,一方面解决了募资难的问题,另一个关键点则是让投资机构的权责捆绑地更紧密了。之前投资机构管理的大多都是LP的资金,自有资金体量有限,现在通过上市、发债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跟投,投资机构需要承担的责任更重了,在执行投资策略时也会考虑得更为全面。

打通“退出”渠道

《32条》的另一重点则放在了退出上,这也是当前股权投资机构的经营难点。

多位投资人都对《科创板日报》提到,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私募股权投资都依赖IPO退出,在IPO收紧的当下,主流退出路径失效,很多机构都卡在这最后一步上。投资收益迟迟无法收回,LP又穷追不舍,有不少机构开始打折出售项目份额,但也难解困境。

“上一期基金退出不顺利,势必会影响后面基金的募集。市场化LP和政府引导基金现在都要看实际的回报,没给LP赚到钱,说其他的都没用。”一位投资人对《科创板日报》感慨。

这次《32条》围绕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提出了相当实际的举措,覆盖并购重组、境内外上市、S基金等多个方面。

其中,境内外上市和S基金格外受投资人关注。《32条》提到,将符合条件的被投企业纳入“浦江之光”科创企业库,形成分层分类分梯队的上市资源。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建设专精特新专板,与股权投资机构建立合作渠道,对符合挂牌要求的被投企业进行规范培育。

S基金方面,则是支持各类主体在沪发起设立S基金,股权投资集聚区对S基金新设(迁入)建立绿色通道,对S基金落地运营给予配套政策支持。推动银行理财、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国资母基金等加大对S基金的投资布局。鼓励S基金管理人、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加入上海S基金联盟,开展S基金运作模式创新,做大份额转让型交易,拓展接续型、重组型等交易模式,逐步形成行业标准。

此外,还有引导本市标志性产业链链主企业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完善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功能等,从多个方面给股权投资机构提供退出机会。

上海在股权投资领域一直是风向标式的存在。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2023年三季度,注册在上海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人1843家、管理基金8865只、管理规模2.3万亿元,三项数据均位居全国前列。其中,上海的创投基金管理规模6150亿元,位居全国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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