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进行严格评估和控制风险,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一、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京泉华”)、深圳市京泉华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气”)分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上述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与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上述交易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表: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总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上述未到期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宁波银行产品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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