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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合信达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拓邦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吉之光”)签订了2024年度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的《采购框架协议》。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吉之光实际采购金额合计为1,244.84万元(含税,未经审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就《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武永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应的审核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吉之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武永刚;
注册资本:50万元;
主营业务:光电器件、电子元件、电子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数码管的生产(凭深宝环批[2010]680326号环保批复经营)、销售,货物、技术贸易及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东方建富怡景工业城B9栋601(6楼、8楼)。
吉之光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武永刚持有吉之光100%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武永强为兄弟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及6.3.6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吉之光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正常,具备一定的生产交付和业务能力,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之光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定价政策为: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
2、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
付款条件: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应在采购方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对帐并开具国家法定增值税发票,采购方见票后方可安排付款。
付款方式:月结,以采购方财务收票日对应的基准日计算付款期。因供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对账或开具发票的,结算期按月自动延后。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吉之光于2024年1月3日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约定合同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吉之光的交易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万元。
《采购框架协议》还对订单、价格承诺、产品验收、质量保证及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也作出了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鉴于发光显示器件不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器件,每批次采购数量少,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公司及子公司向主要经营数码管等发光显示器件的吉之光采购该类原材料。在统一的付款条件下,吉之光能够及时保质的向公司及子公司交付产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生产经营过程当中正常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1、2022、2023年向吉之光采购金额(不含税)分别为1,841.58万元、1,914.66万元、1,244.84万元,占年度采购比例分别为0.30%、0.26%、0.22%;因此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很低,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非常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吉之光的销售金额占收入比重不大,基本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李序蒙、陈正旭、秦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的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低风险要求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额度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低风险要求、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其股东利益。
四、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30,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2020年度至2023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等进行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决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有效降低汇兑波动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决定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一一美元、欧元、港币等,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公司已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2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批同意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30,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经审议的期限内实际交易金额为20,698万美元。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决定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2、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下午3:00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下午14:3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7名,实际参会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2020年度至2023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等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之光”)签订了2024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万元的《采购框架协议》。由于武永刚持有吉之光100%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武永强为兄弟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吉之光之间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武永强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6 人,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的,本次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本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载于2024年1月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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