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年12月2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抵押、保函、信用证等各类业务。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和期间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抵押、保函、信用证等各类业务。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授信总额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确定具体融资金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280.00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27,010.44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472,989.56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210002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产品投资操作。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和期间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声迅股份本次以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声迅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声迅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939.68万元(含现金管理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前述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51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51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6,436,912.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082,687.2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24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京永验字(2020)第2100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上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由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中邮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中邮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尚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与西部证券、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协议》,并与中邮证券、北京银行上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1、募集资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专户,已于2021年8月24日完成销户,注销日余额842.20元(含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与原保荐机构西部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345.57万元(含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405.88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8.7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336.85万元。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对运营服务中心实施了扩建升级,完善了公司营销网络体系,“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结项。公司对研发中心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提升了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先进性,强化了公司核心竞争力,“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拟结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现金管理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日期由2022年11月30日延期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目前尚有部分设备款未达到支付条件,还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39.68万元(含现金管理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设备款金额405.88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设备款的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待尚未支付的设备款支付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邮证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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