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全资子公司提供外保内贷额度的概述
2023年8月28日,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外保内贷额度的议案》,因国内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基于整体考虑,拟向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事项将由Invengo Technology Pte. Ltd. (中文名称:远望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签署担保合同为准。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外保内贷额度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二、保证金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了担保质权人与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K166623000574,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新加坡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协商一致,订立了《保证金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保JK166623000574,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质人:远望谷技术有限公司
2、质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范围:
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质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如主合同所涉业务为开立信用证,本合同项下保证金所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还应包括信用证条款所允许溢装部分的金额。
4、保证金金额:
本合同项下保证金金额为:(币种)美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元。出质人保证按照主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以及质权人的要求增加或补充保证金金额。
三、其他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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