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情况见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铭普”)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全额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上期担保的延续,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铭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
2、保证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49,944.36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3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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