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6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18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监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推选,会议由监事李爱珍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爱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李爱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李爱珍女士简历详见2023年8月25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6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17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来平以书面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其中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推选,会议由公司董事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叶宇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叶宇翔先生简历详见2023年8月25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王学恭(独立董事)委员:刘来平(独立董事)、叶澄海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刘来平(独立董事)委员:王学恭(独立董事)、叶宇翔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朱厚佳(独立董事)委员:刘来平(独立董事)、叶宇翔
说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任职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2023年8月25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颜杰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颜杰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赵松萍女士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赵松萍女士为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陈平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陈平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六、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孔芸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孔芸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七、会议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杨健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杨健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健锋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3867888;传真:0755-83867338;电子信箱:investor@salubri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车公庙绿景广场主楼(B座)37层。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三至第七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颜杰、赵松萍、陈平、孔芸、杨健锋等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会提名、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续聘颜杰先生为总经理;续聘赵松萍女士、陈平先生为副总经理;续聘孔芸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续聘杨健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八、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熊有勇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熊有勇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颜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年生,硕士,主任药师、执业药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研究院院长;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联盟理事长。
2006年至2007年5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品质中心副主任兼质量控制部经理、品质中心主任;2007年6月至2013年9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品质中心主任,兼任制药一厂、制药二厂副厂长,公司质量受权人及质量负责人;2013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质量受权人及质量负责人;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历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联盟理事长。
颜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099股,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25,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赵松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新产品及专科药总部总经理;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98年至2006年任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高级大区经理;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区销售总监;2007年6月至2015年3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销售总监;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产品及专科药总部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产品及专科药总部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松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600股,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25,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陈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年生,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0年至2007年5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质保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厂长、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5年2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质量受权人及质量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苏州桓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2月至今分管公司制造中心工作,任质量管理职能负责人,是公司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陈平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75,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孔芸,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3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毕业后先后任职于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理光电子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易晟拍卖有限公司以及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12月起进入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计财部经理,2010年6月至2016年4月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21年9月任职于深圳市中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10月至今任职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孔芸女士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75,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杨健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2007年6月至2007年9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2007年10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健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700股,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75,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杨健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熊有勇,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2001年至2004年,于威铖国际集团(威士茂(珠海)工业园有限公司)任职集团审计部主任;2004年至2009年8月,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内审经理;2009年9月至2013年8月,于环球石材(东莞)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监察审计部部长兼监事会主席;2013 年9月至2017年7月,于广东东成立亿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审计监察中心总监兼董事长助理;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任职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熊有勇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5,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的禁止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6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柳道2号289数字半岛4层A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叶宇翔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3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62人,代表股份705,570,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506%,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61人,代表股份70,290,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07%,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635,341,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157%,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8人,代表股份70,228,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0%,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14,816,535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23,457,523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91,359,012股。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6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杨凌、独立董事刘来平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全体监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清、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茜渝、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徐莹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其中,监事李扬兵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叶宇翔先生、叶澄海先生、颜杰先生、杨健锋先生、沈清先生、陈茜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叶宇翔先生为董事
■
1.02选举叶澄海先生为董事
■
1.03选举颜杰先生为董事
■
1.04选举杨健锋先生为董事
■
1.05选举沈清先生为董事
■
1.06选举陈茜渝女士为董事
■
以上非独立董事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朱厚佳先生、刘来平先生、王学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朱厚佳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2选举刘来平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3选举王学恭先生为独立董事
■
上述独立董事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3年8月25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李爱珍女士、徐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李爱珍女士为监事
■
3.02选举徐莹女士为监事
■
上述监事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23年8月25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昌盛李其蒙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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