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3-40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部分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经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同意公司与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水木诚德”)、深圳市凯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晟信诚”)、北京裕元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厦门北文基金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受让重庆水木诚德持有的厦门北文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北文基金”)40,000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关于参与产业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2019年9月11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份额40,0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4.29%),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缴付29,171.43万元。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补充经营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厦门北文基金7,000万元的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金2.5%,已实缴)以及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北京兴合全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合全晟”),转让价格为7,000万元。本次交易转让后,公司认缴厦门北文基金金额为33,000万元(实缴金额为22,171.43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兴合全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48321315A
3、法定代表人:苏寰
4、注册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6月11日
6、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2层207室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化工产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技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情况:北京金盛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西藏兴达盛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
9、关联关系:公司与北京兴合全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0、北京兴合全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北文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厦门北文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334UMJ4A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凯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营业期限:2019年8月15日至2024年 8月14日
6、基金规模:280,000万元
7、经营范围: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8、基金规模及结构:
(1)本次转让前出资结构
单位:万元
■
(2)本次转让后出资结构
单位:万元
■
9、基金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0、经核查,厦门北文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坤评报字【2023】0333号《评估报告》,厦门北文基金份额净值于2022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10,216.12万元(即;基金净值为0.9872)。本次交易以基准日厦门北文基金份额净值与公司投资该基金时所支付的价款孰高为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交易价格为7,000万元。
五、《厦门北文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北京兴合全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标的份额
本协议项下转让的标的份额是转让方持有的厦门北文人民币7,000万元的认缴出资金额,实缴出资7,000万元(“标的份额”)及其所有的附属权利、权益和对应的义务。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已向厦门北文实缴人民币29,171.428571万元。
(三)标的份额转让及转让价款支付
标的份额转让价格总计人民币7,000万元,已支付完成。
(四)标的份额变更登记
在本协议签署完毕之后,双方办理完成本次标的份额转让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
1、转让方或受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不真实或义务被违背,视为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六)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及签字后成立且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本次基金份额转让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本次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转让厦门北文基金部分份额是为了优化资产结构,补充经营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北文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3、《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基金份额所涉及的厦门北文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净值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3-39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转让部分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部分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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