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石景山区、房山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启动

北京西城区、石景山区、房山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启动
2023年12月26日 15:08 北京日报客户端

日前,西城区、石景山区、房山区发布通知,12月25日起可提交转学申请,目前转学工作已经启动,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01

所需材料

学生申请从本市外区转入:

1.法定监护人(学生父母)独立拥有西城区产权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2.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户口簿。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

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3.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凭证(即《出生医学证明》)。

4.《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包含学生姓名、教育ID 号等基本信息。

学生申请从外省市转入:

1.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户籍户口簿。

学生为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应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还需出具单位集体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集体户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

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2.在西城区实际居住相关材料。

3.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凭证(即《出生医学证明》)。

4.就读小学开具的学籍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请登录西 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 xckszx. com)下载《学籍情况说明(式样)》)。

02

办理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申报

时间: 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9:00—12月27日 (星期三) 17:00。

申请转学学生家长登录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 (www. xckszx. com),点击“小学入学一公告通知。

(二)审核材料

时间: 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一2024年1月1日(星期一)。

西城区户籍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及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家长在审核系统中已填报的基本信息和上传的相关材料照片,进行网上审核。

(三)查询审核结果

时间: 2024年1月2日(星期二) 9:00——17:00。

家长登录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xckszx.com), 点击“小学入学一公告通知一2023-2024 学年度第二学期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审核系统”,扫描页面二维码,点击进入查看结果界面,根据提示进行学生信息验证,查询转学审核结果。

1.结果查询为“审核通过”,即为符合西城区接收转学条件,请家长耐心等待转入学校电话通知,根据学校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2.结果查询为“审核不通过”,即为不符合西城区接收转学条件,请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四)办理转入手续

西城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落实接收学校,并由接收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办理转入事宜(本学期放假前一周之内完成,请家长保持系统内填报的北京手机号联络畅通)。

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由接收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

03

有关说明

1.转入仅限小学三、四年级。

2.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3.目前西城区各学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学位不足的情况,转入学生将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4.已通过转学审核并已安排转入学校的学生,如放弃本次转学,西城区将不再接收其新的转学申请。

5.申请转入西城区就读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转学审核所需材料。对于弄虚作 假、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转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政策咨询电话: 010-66007070、 010-66151858; 技术支持电话: 010-58103818。

01

转学申请时间

2023年12月25日9时至29日16时。

02

转学办理对象

现就读于义务教育阶段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八年级,申请转入本区就读并符合条件的学生。

03

转学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学生转入

1.市内转入(含区内和跨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在石景山区但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且须与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登记的户籍所在地对比发生变化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在石景山区但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且须与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对比发生变化的(凭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2.跨省转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

(2)学生具有本市户籍,且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凭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入

1.市内转入(含区内和跨区)需满足条件: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新自购房屋但房屋坐落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且须与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对比发生变化的(凭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2.跨省转入需满足条件:

学生符合其本人入小学一年级时《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审核标准》,并执行动态连续审核,且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购买自有住房(凭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生转入

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且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且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石景山区户籍的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且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工作居住证注明的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子女,因居住地变更需转入的,申请条件与本市户籍学生一致(凭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04

转学所需材料

1.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

2.学生父母的结婚证、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再婚家庭需补充提交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3.家庭实际居住地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4.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材料;

5.非本市户籍学生跨省转入除第1至第4项材料外,还需按照《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审核标准》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可参照《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审核标准》);

6.其他所需证件材料。

05

转学工作流程

1.申请转入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12月25日9时至29日16时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sjsedu.cn/index.htm),点击浮窗“石景山区转学服务平台”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s://sjszx.bjbjxing.com),注册并填报申请转入的学生信息;

2.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在2024年1月8日前完成转学信息初审,初审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至转学服务平台,请学生监护人耐心等待并自行登录平台查看;

3.区级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初审合格的学生,由接收学校联系学生监护人;

4.学生监护人接到学校电话后需登录平台下载、打印、签署《转学知情同意书》,并按学校要求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原件及《转学知情同意书》到学校复审;

5.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监护人接到学校电话后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外省来京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京中小学就读证明》,并携带上述证明及其他转学所需材料原件、《转学知情同意书》到学校复审;

6.学校复审后,学生监护人可登录平台查看转学结果;

7.学生监护人需提前与原就读学校(即现学籍所在学校)进行沟通,如原就读学校在北京市级规定时间审核不通过或驳回转学申请,将无法重新发起转学,学生需回原学校就读。

06

其他注意事项

1.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2.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3.学生监护人需自行登录石景山区转学服务平台查看转学进度,并在转学办理期间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如错过平台相关信息(如初审时需学生监护人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等信息)或手机无法接通或接到学校电话后不服从区级统筹安排,视为学生放弃此次转学机会。

4.学生监护人对转学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以虚假材料申请转学,一经发现,申请不予受理,学籍已转入的,退回原学校。

5.石景山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咨询电话:68874948。

01

办理时间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5日:学校受理初审

申请转入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

◆2024年1月2日——12日:区级审核

学校初审通过后报上级审核,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1月19日前:学校告知家长办理结果

重要提示:寒假开学后不办理转学

02

办理对象

◆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现就读于小学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的学生。

说明: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03

办理条件

[市内转学]

下列条件满足其一,可申请办理:

◆学生户籍随父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学生随父母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注:申请时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咨询学校)

[跨省转学](自外省市学校转入房山区)

下列条件满足其一, 可申请办理: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北京市的。

◆学生有北京市户籍,需转到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符合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的。

◆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在房山区就读条件的。(参照当年入学条件,需符合“四证”条件,到乡镇街道开具审核确认书)

(注:申请时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咨询拟转入学校)

特别提示

1

请家长按申请转入学校要求提供材料,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

请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学籍平台转出审核通过,保证电子学籍按时调转。

办理期间保持申请人通讯畅通。

2

目前长阳、拱辰、西潞等地区学校学位整体紧张,各校均不同程度存在学位不足情况。对于拟申请转入上述地区学生需向学校申请进行初审,通过后将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在镇域内或相邻镇域内协调入学。

在以上地区居住或计划在该地区购房(转学、入学)的家长请务必提前了解该地区入学政策。

在长阳、拱辰、西潞等学位紧张地区,学校因学位紧张接收有困难的,家长向学校提交转人申请经学校初审通过后,将上报区教委根据学位情况在镇域内或邻近镇域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转人学校。

审核通过后,接收学校将于2024年1月16日前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转学确认并核验学生转学材料原件、办理手续,请学生家长保持手机畅通。

已通过转学审核并已安排转人学校的学生,如放弃本次转学,房山区将不再接收其新的转学申请。

3

◆申请转人家长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经逐级复审后,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转人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 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提出申请。(寒、 暑假开学后不办理)。

◆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1-02 雪祺电气 001387 --
  • 01-02 西典新能 603312 --
  • 12-29 博隆技术 603325 --
  • 12-26 捷众科技 873690 9.34
  • 12-22 艾罗能源 688717 55.66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