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350.71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浙0112民初5344号传票及相关诉讼文件,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杭州乔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乔月”)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诉至法院,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现将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杭州乔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1: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2: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金额1,234.37万元。
2.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91.34万元。
3.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25万元及其他因诉讼产生的费用。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
(三)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二被告惠程科技、哆可梦于2022年10 月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哆可梦将其对惠程科技享有的部分到期债权转让给原告,以抵消哆可梦对原告的未清偿债务,原告认为惠程科技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的支付义务,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目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其他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起诉书、裁定书、判决书等相关案件材料;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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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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