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3.3489万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3.3489万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统联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万股,并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65.190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34.8096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涉及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对应的限售股数量共计183.34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27日起上市流通。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65.190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34.8096万股。
(二)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000.0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6月14日完成除权事项。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00.0000万股,上述转增导致本次拟解除限售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由93.5453万股变更为130.9635万股。
(三)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200.0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于2023年5月24日完成除权事项。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680.0000万股,上述转增导致本次拟解除限售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由130.9635万股变更为183.3489万股。
(四)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44.7315万股。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680.0000万股增加为15,824.7315万股。
(五)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登记新增股份285,568股,公司的总股本由15,824.7315万股增加至15,853.2883万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统联精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统联精密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83.3489万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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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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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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