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2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9日(周二)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的提案编码如下: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3、提案1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下午17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联系传真:0755-86936239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月5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9”,投票简称为“金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24年度用于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成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向吉英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即将届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吉英先生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独立董事向吉英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向吉英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吉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须成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待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工作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董事会同意由须成忠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提名的审核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具体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以及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该规程更名为:《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新增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司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便于管理,公司前次已审议的9亿元(含本数)额度,其中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及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将在本次额度生效后不再使用,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存续产品将按照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使用期限进行统一管理。

  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9日(周二)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20 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9)。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包括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产品,以及混合型基金/资管计划、股票或股权型基金/资管计划产品。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波动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鉴于前次审议的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额度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期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四)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产品,以及混合型基金/资管计划、股票或股权型基金/资管计划产品。

  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含中高风险品种,不排除会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系统风险、投资标的个体风险等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未达预期,存在投资亏损、本金损失的可能。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相关事项的原则、审批程序、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实施,同时将采取如下风控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操作,规范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组织团队加强对金融市场、政策、产品的研究,必要时将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3、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资金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与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核查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24年度用于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五、自2023年1月10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公司在此期间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

  六、其他说明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为便于统一管理,公司前次已审议的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9亿元(含本数)额度,其中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及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将不再使用,前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存续产品将按照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及使用期限进行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具体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更名为《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吉英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即将届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吉英先生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独立董事向吉英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向吉英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向吉英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吉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向吉英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向吉英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须成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未发现候选人有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待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工作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董事会同意须成忠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须成忠,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计算机专业博士,南京大学计算机专业硕士,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计算机专业。曾任美国韦恩州立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系教授(博士导师),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云计算研究中心主任、先进计算与数字工程研究所所长,深圳北斗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云计算信息安全工程实验室主任等职务,德国University of Paderborn计算机专业博士后;现任澳门大学科技学院院长、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计算机及信息科学系讲座教授,IEEE Fellow,ZTE Communication副主编,深圳市中科无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汉太先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中科捷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中科金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数客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须成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须成忠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须成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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