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12月20日 03:2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5)。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立业路788号网盛大厦3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事项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瑛瑛

  电 话:0571-89715728

  传 真:0571-87671502

  邮 箱:syy@netsun.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5

  2.投票简称:网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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