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调整情况
大华所原委派张国勤、徐从礼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海洋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
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从礼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黄海洋工作调整,根据大华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委派张国勤、孙琦敏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隆森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新项目质量复核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琦敏:于202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隆森:于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
(二)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琦敏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隆森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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