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年12月14日 01:36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康特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康特”)

  ●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金额1.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康特项目建设资金,青海康特拟向青海银行进行项目贷款。根据银行授信要求,同意为青海康特1.5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 青海康特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30号

  (3)法定代表人:王天玺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生态绿化;房屋及公用设施维护、修缮;机械设备制造;生态绿化;旅游服务;旅游资源开发;餐饮娱乐管理;地产运营管理;物业管理;中藏药材收购及销售;医疗器械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金银珠宝首饰销售;柜台、场地租赁;室内儿童游乐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7)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667.76万元,负债总额为2,986.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36%,营业收入为 0.00万元,净利润为-105.24万元。

  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5,282.88万元,负债总额为3,719.7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34%,营业收入为 1.10万元,净利润为-117.66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青海康特拟向青海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项目建设贷款,公司为青海康特提供不超过1.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金额、贷款利率、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青海康特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青海康特项目资金需要,有利于青海康特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 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青海康特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779.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47%,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青海康特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青海康特项目资金需要,有利于青海康特的持续发展。本次担保履行了反担保措施。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3-03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亿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33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刊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9:00一16:30

  2.登记地址:广州亿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339号)

  3.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12月28日17时。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李祥军;联系电话:0971-7111159;联系传真:0971-7111669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3-034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第八届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0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封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青海华鼎独立董事童成录先生、钟扬飞先生因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童成录先生、钟扬飞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因童成录先生、钟扬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薛玮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青海华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玮先生,男,1970年9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证券特许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主要工作经历:1992年1月至1996年9月湖北省生活资料总公司,从事监理工作。1996年10月至1998年10月湖北农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评估、预算、股改策划、可研工作。1998年11月至2001年6月湖北建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主持全面工作。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湖北中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主任会计师职务,主持全面工作。2013年10月至今,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负责人。另2001年以来兼任湖北中衡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坤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青海华鼎独立董事童成录先生、钟扬飞先生因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童成录先生、钟扬飞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程华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该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华先生,男,出生于1986年4月,大学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9年2月-2010年5月,伊藤忠(中国)物流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2010年7月-2013年2月,菏泽华松物流配货信息咨询部,业务负责人;2013年3月-2014年7月,用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大客户经理;2014年8月-2017年8月,山东亿维创联软件有限公司(菏泽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2年10月,菏泽创联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龙池牡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原有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原《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

  修订后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原有的《青海华鼎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原《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修订后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青海华鼎控股子公司青海康特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康特”)项目建设资金,青海康特拟向青海银行进行项目贷款。根据银行授信要求,同意公司为青海康特1.5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在广州亿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通知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38)。

  以下议案,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3-03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监事会于2023年12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如娇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原有的《青海华鼎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原《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修订后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3-036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因本次章程修订增加了部分条款,原章程的条款序号作相应的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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