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台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和检查的通知》(台建便函〔2023〕115号)的工作安排及“双随机”工作要求,我局于11月开展了建设工程市场行为及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全市建设项目各方主体自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检查组随机抽查了三门县、临海市、路桥区等3个区域各2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6个项目合计建筑面积37.79万平方米,合同金额12.58亿元,涉及建设单位6家、施工单位6家、监理单位6家。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及时进行部署并开展合同履约评价和检查,大部分项目参建各方重视工程合同履约,能够积极贯彻执行有关规定要求,有些项目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了工程款支付担保。但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不规范,有关文件资料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依然存在。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未及时办理工程变更、未对各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管理。
检查组通过听取参建各方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台账、随机抽查提问等方式,对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当场对检查情况予以反馈。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
1.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
3.部分项目存在费用、工期等变更签证不规范、不及时。
4.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管理不到位,如台州市国际科学家创业基地首建区(南区)项目。
(二)施工单位
1.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不规范情况,如三门县海游港北岸(XA-15-01-01地块)安居房产开发项目施工单位台州鑫洋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2.个别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施工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员不一致,如台州市国际科学家创业基地首建区(南区)项目施工单位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相关资料存在代签或未签等不规范情况。
(三)监理单位
1.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严格按合同进行履约,对工程监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职业操守有待提高。
2.部分项目总监、专监、监理员等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岗率较低,对项目情况不了解,存在签字代签等现象。
3.部分项目监理资料不规范。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及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设各方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履约意识,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评价机制和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对合同履行实施主动控制,减少或避免履约风险。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跟踪监督,按附件情况抓紧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23年12月21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人:陈盛伟,联系电话:88518022,邮箱:taizhouhet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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