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2月12日 02:35 证券时报

  (上接B126版)

  该项目已完成办公场地购置及租赁、人才引进、研发场地装修、研发及技术合作等投入。公司在北京、成都、南京通过办公场地购置、租赁,建成华北中心、华东中心、华南中心、西南中心,建成集营销、服务和研发一体化的中心,强化了原有营销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及团队营销能力;通过购置服务器、电脑等设备建设呼叫中心,并已建成和上线产品生命周期支撑平台,客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电话等形式进行故障报修,也可通过客户系统接入的形式进行主动报修。目前产品生命周期支撑平台能够实现以设备SN号为主线的包含研发、生产、发货、开通、报障、派单、回收等全生命周期跟踪;通过研发、购置、技术合作等形式,建成人力资源平台、备件管理平台、考试考核平台、运营E管家系统等综合服务支撑平台,提高了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备件采购、库存、领用、处理等管理,固定资产采用、使用管理等综合管理能力。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该项目立项后,公司拟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2017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本项目涉及多个系统的集成,对信息化人才依赖度高,项目执行初期公司缺乏复合型信息化人才,在架构设计、系统集成方面工作开展缓慢;其次,项目关键建设内容涉及RFID(射频识别)技术、人工智能等多项学科技术,受限于行业数据采集、人才引进乏力等因素影响,项目专用知识库的积累不及预期,导致项目中的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呼叫中心系统建设缓慢;再次,项目涉及华北、华东、西南等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需要实地调研、谈判,自2020年初公司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未能快速有效的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最后,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客户对于设备维修保养的投入持续降低,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所带来的收益情况不及预期。

  近几年,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与成熟以及项目执行的放缓,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与项目立项时的客观因素有所变化,项目原计划投入建设的视频会议系统、数据中心建设等均出现较为成熟的可试用产品或者更优的建设方案,自行研发投入成本将远超于成熟产品的直接试用、租赁。经评估,项目建设中所需要的视频会议系统可使用腾讯会议、企业微信、ZOOM等产品进行免费替代;研发设备主要用于维修人员的培训、考核等,考虑到维修人员的平均司龄在6-7年,是金融自助设备维修行业的“熟练工”,购置设备使用频率低、一次性投入较大,为规避设备购置后的闲置风险和折旧增加,大部分原计划购置的设备暂停采购,公司利用原有设备或者退役设备进行培训、考核可大大降低投入;为防止资产限制及浪费,本项目未采取购置统一外观形象的服务车辆,主要通过全国各地客服工程师自有车辆进行服务,同时公司通过产品生命周期系统,定位客服接单位置并测算到网点的距离,通过地图测算位置,给予工程师车辆补贴,大大降低了资产投入成本,并确保了网点的100%覆盖。此外,公司在上市后加大了与天津大学、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天津仁爱学院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与多所高校开展战略合作,采用产学研合作的形式,充分享受高校的人才资源、教育教学资源,高性能设备租用、使用进一步降低了项目技术合作和设备投入的需求。

  本项目原计划建设的工具及资产管理系统受技术局限的影响,未能完成系统建设,随着全国四大营销中心及服务站的建设,面对庞大的员工管理及备件、维修工具进出库管理,公司迫切需要工具及资产管理系统解放人力。公司于2023年8月突破相关技术并与相关供应商建立合作,2023年11月公司运营E管家系统、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发完成,解决了维修工具、备件进出库管理,极大的解放了人力,除已不需要再次建设的系统外,项目已研发建设的系统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因此由于受行业市场、产品迭代缓慢、技术发展替代等因素的影响,考虑到部分拟建设内容技术成熟,有免费可替代产品,特别是2023年下半年以来,本项目涉及的行业竞争格局已形成,行业市场需求萎缩,银行投入意愿下行,导致客户订单减少等因素,“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的可行性确实发生明显变化,本项目无再继续实施的必要。并且公司在该项目延期期间,也一直在寻找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但综合公司行业发展情况、客户及市场需求等现实情况,经充分调研与审慎评估后,未能发现合适的项目作为拟终止项目的变更替代项目。为减轻成本折旧及不必要的投入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合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现拟终止“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合理的。

  (三)项目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并充分披露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第十三节之内容。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2021-019、2020-017、2022-011、2023-009)。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议案后,均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司每半年披露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延期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动情况、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司认为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推进受到较大影响、项目可行性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于是公司在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及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23、2023-008)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处均提示了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及相应的情况说明。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银行智慧柜台与新型互联网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总计9,876.12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相关永久补流资金安全:1、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在事前资金计划、事中资金使用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确保相关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上述补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终止“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2,436.03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结项及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剩余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银行智慧柜台与新型互联网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予以结项;“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行业市场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银行智慧柜台与新型互联网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予以结项;“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等因素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该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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