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于2023年12月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签署《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5,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内部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95735560D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5、注册资本:捌亿零壹佰陆拾捌万叁仟零柒拾肆圆整
6、成立日期:2002 年 05 月 08 日
7、住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8、经营范围:煤矿机械、防爆电器、机器人产品制造、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部(组)件的加工、装配、销售;机电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应用及销售;锂电池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炭销售;软件开发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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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追溯调整后),202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4、担保金额:5,5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63,38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157.55%;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28,3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70.3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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