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1日 01:3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3年12月1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董事尤源先生、独立董事许芳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儒欣先生、周光宇先生、周崇远先生、黄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胜民先生、崔勇先生、师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胜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提名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参股公司北斗智联、江苏北斗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拟于2024年度开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北斗智联的控股股东华瑞智联关联方华瑞世纪为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81.7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按18.21%的持股比例为其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担保主体法定代表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独立意见及保荐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参股公司北斗智联为保障业务发展,满足阶段性流动资金的需求,拟向股东申请8,000万元财务资助,其控股股东华瑞智联的关联方华瑞世纪按照81.79%比例为北斗智联提供 6,543.2万元财务资助。同意公司按18.21%的持股比例为其提供1,456.8万元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事发表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独立意见及保荐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2023-111),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112),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10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2月1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提名王建茹女士和彭雪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经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次监事候选人提名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联参股公司拟于2024年申请7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公司按18.21%提供12,747.00万元的关联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联参股公司拟申请8,000.00万元财务资助,公司按18.21%提供1,456.80万元财务资助。该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2023-111),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11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关联参股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及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斗”),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拟在2024年度开展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其中:4.62亿元为存量授信在2024年到期后拟申请续期,2.38亿元为增量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18.21%的持股比例,为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江苏北斗拟申请的7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 12,747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94%。担保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担保主体法定代表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北斗智联的控股股东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智联”)关联方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世纪”)为其7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按81.79%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北斗智联基本情况

  注: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拟更名为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手续办理中。

  2、江苏北斗基本情况

  经核查,以上被担保单位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北斗智联15%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交易已实施完成。该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北斗智联18.21%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潘国平先生、副总经理王增印先生现担任北斗智联董事,北斗智联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关联参股公司。

  公司前期为支持北斗智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存在为其部分银行授信、借款等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已为北斗智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8,751.32万元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已使用24,632.2万元),均因该交易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前述关联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

  2022年9月,北斗智联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北斗智联提供5,650万元财务资助,该笔资助已于2023年9月归还。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北斗以自身经营的融资业务需求为依据,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对外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汽车电子行业在国内汽车行业发展的带动下发展迅速,行业的战略地位和市场规模都得到较大提升。未来,随着汽车电动化渗透率的提升和智能网联汽车行业整体的发展,我国汽车电子行业的规模有望将继续扩大。被担保公司北斗智联主营业务为智能座舱,随着汽车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有望推动北斗智联业务进一步增长。

  北斗智联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处汽车电子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自成立以来在市场亦成功实现了多轮股权融资,经营规模正处于增长期。此次申请的银行授信及贷款主要目的为补充正常的经营流动性资金需求。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对外担保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1)公司已向北斗智联委派董事和监事,参与北斗智联重大决策,及时知悉北斗智联经营、财务、投融资等领域的重大事宜,有利于及时识别公司运营出现的重大风险并做出应对;(2)北斗智联后续拟通过开展股权融资方式,降低银行贷款规模,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3)北斗智联近年来积极降本增效经营,随着技术研发投入的成果转化,持续提高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资助风险;(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建立台账管理,财务部相关人员会及时分析和跟踪北斗智联财务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七、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北斗智联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北斗智联2024年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其拟申请的授信资金用于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按持股比例18.21%为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公司江苏北斗拟于2024年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北斗智联控股股东华瑞智联关联方华瑞世纪为本次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按81.7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18.21%的持股比例为关联参股公司拟于2024年申请的7亿元银行授信额度中的12,747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控股股东华瑞智联关联方华瑞世纪为本次授信额度的81.7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缓解其的经营压力,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联参股公司拟于2024年申请7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公司按18.21%提供12,747.00万元的关联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斗星通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人对北斗星通本次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561.7万元,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74%,若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308.7万元,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3.68%;累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6,921.74万元,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2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11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资助对象: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助方式及金额:1,456.8万元现金资助;

  资助利息:年化利率4%

  资助期限: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关联参股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为保障业务发展,满足阶段性流动资金的需求,北斗智联拟向股东申请财务资助8,000万元,用于补充经营资金。北斗智联控股股东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智联”)的关联方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世纪”),按照81.79%比例为北斗智联提供 6,543.2万元财务资助。公司按实际持股比例18.21%为北斗智联提供1,456.8万元财务资助,资助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4%。

  公司与北斗智联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为北斗智联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潘国平先生、副总经理王增印先生现任北斗智联董事,北斗智联为公司关联参股公司,公司本次为北斗智联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

  一、被资助对象情况

  1、北斗智联基本情况

  注: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拟更名为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手续办理中。

  北斗智联股东情况

  2、 经核查,北斗智联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行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借人(甲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儒欣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东路 7号北斗星通大厦

  借款人(乙方):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敬锋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 81号2幢

  2、财务资助方式及额度:公司以自有资金拟向北斗智联提供不超过1,456.8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3、财务资助期限:借款期限为1年,以资金到达对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月度结算并支付利息,可提前还款。

  4、财务资助利率: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财务资助按年化利率4%计算。

  5、财务资助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6、偿还方式及违约责任:

  a、乙方须在资助期限到期日,将财务资助金按时清偿给甲方。

  b、乙方可提前向甲方偿还全部或部分财务资助金,但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

  c、财务资助期内乙方发生违约行为,该财务资助立即到期终止提前收回,且甲方不再给予其后期财务资助。

  d、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财务资助协议暂未签署,待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北斗智联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处汽车电子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自成立以来在市场亦成功实现了多轮股权融资,经营规模正处于增长期。截至 2023年9月30日,北斗智联资产负债率为61.31%,负债水平相对可控。

  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1)公司已向北斗智联委派董事和监事,参与北斗智联重大决策,及时知悉北斗智联经营、财务、投融资等领域的重大事宜,有利于及时识别公司运营出现的重大风险并做出应对;(2)北斗智联后续拟通过开展股权融资方式,降低银行贷款规模,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3)北斗智联近年来积极降本增效经营,随着技术研发投入的成果转化等,持续提高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资助风险;(4)公司对外资助情况建立台账管理,财务部相关人员会及时分析和跟踪北斗智联财务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本次为北斗智联提供财务资助,明确了相关权利和义务,能有效保障公司权益,且为北斗智联生产经营所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制度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关联关系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北斗智联15%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交易已实施完成。该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北斗智联18.21%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潘国平先生、副总经理王增印先生现担任北斗智联董事,北斗智联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关联参股公司。

  2022年9月,北斗智联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北斗智联提供5,650万元财务资助,该笔资助已于2023年9月归还

  公司前期为支持北斗智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存在为其部分银行授信、借款等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已为北斗智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8,751.32万元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已使用24,632.2万元),均因该交易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前述关联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及北斗智联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北斗智联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用于满足其日常资金需要,且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北斗智联提供财务资助,保障其业务发展,满足其阶段性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提供资助期内有能力对北斗智联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提供资助的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资助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18.21%的持股比例为关联参股公司北斗智联提供1,456.8万元财务资助,其控股股东华瑞智联关联方华瑞世纪按81.79%提供6,543.2万元财务资助。本次资助用于其阶段性流动资金的需求,风险可控。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联参股公司拟申请8,000.00万元财务资助,公司按18.21%提供1,456.80万元财务资助。该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斗星通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北斗星通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财务资助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经审批的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67,770万元,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63%,全部为持股比例高于50%的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若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累计经审批的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69,226.8万元,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97%,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0%的参股公司财务资助金额为1,456.8万元。

  公司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亦无逾期未收回事项,资金风险安全可控。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11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23 年 12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周儒欣先生、周光宇先生、周崇远先生、黄磊先生共 4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刘胜民先生、崔勇先生、师晓燕女士共 3 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审议通过,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续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均未超过三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刘胜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0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儒欣,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南开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市海淀区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海淀区工商联副会长,天津市津商联合会副会长。2021年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荣获2019-2020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2020年先后荣获“北京榜样”、2019-2020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感动海淀”文明人物”,被命名为2020年海淀区“诚信标兵”。2006年4月至今任北斗星通董事长,2009年3月至2018年1月、2019年5月至今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2022年7月至今兼任北斗星通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海南北斗星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9月至今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任北斗星通BG ICC董事长。现任北斗星通董事长兼总经理,北斗星通BG ICC董事长,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北斗星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周儒欣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81,055,729股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周光宇先生系父子关系,周光宇先生系周儒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周儒欣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周光宇,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92年10月出生,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计算机科学专业硕士学位,测绘专业工程师(中级)。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研发一部高级算法工程师;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任BG ICC总经理助理;2022年7月至今任北斗星通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昆仑北斗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1月至今任北斗星通总经理助理;2023年2月至今任东方北斗投资(香港)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BG ICC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斗星通董事、总经理助理,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BG ICC副总经理,东方北斗投资(香港)公司执行董事,昆仑北斗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光宇先生持有51,375,330股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周儒欣之子及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周崇远,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87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中国银行芝加哥分行,任公司金融部经理助理;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二部经理、投资二部高级经理、投资二部资深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北斗星通董事。现任北斗星通董事、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资深经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硅谷数模(苏州)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爱信诺航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燧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周崇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黄磊,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07年1月至2009年3月,历任北斗星通GPS产品事业部研发工程师、研发二部副经理、卫星导航设备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2009年3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产品经理、 市场总监;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北斗星通战略发展中心国际业务总监;2015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北斗星通总经理助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Rx Networks Inc.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北斗星通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Rx Networks Inc.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北斗星通导航芯片事业部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任北斗星通BG ICC董事、总经理。现任北斗星通副总经理,北斗星通BG ICC董事、总经理,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斗星通导航芯片事业部董事长,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Rx Networks Inc.董事长。

  黄磊先生持有67,219股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胜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中国证监会首批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余年,先后在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兴业证券、大通证券、招商证券中泰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曾任中泰证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等职。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北斗星通独立董事。现任北斗星通独立董事。

  刘胜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崔勇,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曾担任多家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拥有20余年金融投资、资产管理、资本市场运作经验。2018年创办精确资本,专注于半导体领域股权投资,先后主导投资了中微公司晶晨股份芯原股份格科微、星宸科技、云天励飞、芯驰半导体等优秀企业。2018年6月至今,任青岛精确力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崔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师晓燕,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英国兰卡斯特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学位。20年人力资源管理经验,跨越国有、民营、合资等多种企业类型,5年社会组织工作经验。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太极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北京东软望海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中关村人才协会副秘书长;2021年10月至今任中关村国际人力资源服务联盟秘书长。现任中关村人才协会副秘书长,中关村国际人力资源服务联盟秘书长。

  师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11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2023 年 12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建茹女士和彭雪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对上述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本次监事候选人提名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非职工监事2人,职工监事1人。经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12 月10日

  附件一:王建茹女士简历

  王建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1 月至2014年9月任北斗星通财务总监,2012 年 1 月至2015年1月任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任北斗星通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北斗星通监事会主席。现任北斗星通监事会主席。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建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建茹女士持有20,185股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附件二:彭雪妮女士简历

  彭雪妮,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11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统计系本科,美国康奈尔大学统计系硕士。2018年8月至2023年3月,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担任国际业务客户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职于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后管理部,担任经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雪妮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雪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11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郭进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郭进霞女士将与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本次职工监事选举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0日

  郭进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11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至今任职于北斗星通,历任审计主管、审计部副经理、审计监察总监、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北斗星通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北斗星通(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北斗星通信息装备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华云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云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进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进霞女士持有15,000股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11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5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将以特别决议审议方式审议上述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3-110)、《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2023-1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3-1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3-1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候选人(2人)将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1月8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9939966;传真:010-69939100

  联系人:姜治文 王亚飞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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