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股份”)财务总监吴正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吴正兴作为集友股份财务总监,其母亲唐凤英于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4月10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4,000股,成交金额301,712元,卖出公司股票23,900股,成交金额266,201元,买卖行为前后间隔期不足6个月。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吴正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因该问题对吴正兴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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