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年12月0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0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99.7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6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38.4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6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1日止,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0,202.6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4,597.92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 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1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1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审批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更好盘活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认为:

  (一)神剑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利息负担,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神剑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华安证券同意神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4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3-03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12月0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更好盘活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月 04 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3-04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12月0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0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0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制度 〉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0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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