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3年12月0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5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4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万娇女士。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计5人,共计代表股份303,787,4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119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02,635,3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9867%。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52,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32%。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152,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万娇女士、孙臻女士、张杰先生、蔡翘先生、黄永昆先生、吴震林先生(共六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万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5,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992%。

  (2)选举孙臻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6,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279%。

  (3)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5,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247%。

  (4)选举蔡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5,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247%。

  (5)选举黄永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5,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247%。

  (6)选举吴震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5,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6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25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陈杭君先生、杨耀国先生、周夏飞女士(共三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陈杭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5,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987%。

  (2)选举杨耀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6,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340%。

  (3)选举周夏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5,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99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章旭东先生、熊萍萍女士、赵婧女士三人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章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5,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993%。

  (2)选举熊萍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5,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6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253%。

  (3)选举赵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03,676,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0,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273%。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676,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828%;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656,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77%;反对1,13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14%;反对1,1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金臻律师和黄金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5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万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孙臻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宇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逐项表决,同意聘任刘仁军先生、刘琪先生、章斌先生、姚献忠先生、叶明华先生、张勇先生、胡斌先生、汤观鑫先生、余思宏先生、叶钦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聘任刘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胡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仁军先生、章斌先生、姚献忠先生、叶明华先生、张勇先生、汤观鑫先生、余思宏先生、叶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沅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6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章旭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章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6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万娇女士

  2、副董事长:孙臻女士

  3、非独立董事:万娇女士、孙臻女士、张杰先生、蔡翘先生、黄永昆先生、吴震林先生

  4、独立董事:陈杭君先生、杨耀国先生、周夏飞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万娇女士(主任委员)、孙臻女士、张杰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耀国先生(主任委员)、张杰先生、陈杭君先生

  3、提名委员会:杨耀国先生(主任委员)、万娇女士、陈杭君先生

  4、审计委员会:周夏飞女士(主任委员)、黄永昆先生、杨耀国先生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章旭东先生、熊萍萍女士、赵婧女士

  3、职工代表监事:孙华群女士、章丹女士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周宇峰先生

  2、副总经理:刘仁军先生、刘琪先生、章斌先生、姚献忠先生、叶明华先生、张勇先生、汤观鑫先生、胡斌先生、余思宏先生、叶钦先生

  3、财务总监:刘琪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4、董事会秘书:胡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5、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杨沅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秘书胡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联系电话:0571-63553779

  传真号码:0571-63553789

  电子邮箱252397520@qq.com

  五、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张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傅颀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赵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69,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傅颀女士和赵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离任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张杰先生、傅颀女士、赵刚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董事会成员简历

  董事长:万娇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人事,双胞胎集团人力资源经理,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知新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万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万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董事长:孙臻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历任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业务经理、负责银行风控管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煦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嘉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永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富阳永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孙臻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670,788股,占公司总股本2.3897%。除上文所述在关联单位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臻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非独立董事:张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法国留学后任职于法国工商会下属的管理咨询公司从事管理咨询工作,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

  张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9,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除上文所述在关联单位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非独立董事:蔡翘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济师、企管部部长,南昌市金振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海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蔡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了担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非独立董事:黄永昆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ERP实施顾问,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永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永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非独立董事:吴震林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助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震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震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独立董事:陈杭君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省送变电公司生产技术科科长,浙江省电力工业局省电力质监中心站副秘书长,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项目总经理,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基础建设处处长,浙江国华浙能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北京国华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北京国华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宁海电厂二期筹建处主任,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IGCC筹建处主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北京国华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国华浙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院长,北京国华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神华国华国际公司副总裁,国家能源集团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巡视员。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杭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杭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独立董事:杨耀国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省供销社行政处会计科科员,浙江省供销社团委副书记,浙江省兴业服务开发公司主办会计,浙江省兴合物业管理公司主办会计,浙江省兴合集团实业公司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省兴合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水投源环保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裁助理、财务总监,浙江新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省成套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天裕控股有限公司、杭州辰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池州市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泰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区成平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大地拍卖有限公司及杭州天潮网格系统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绿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杭州浙再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耀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耀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独立董事:周夏飞女士,1965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1990年起在浙江大学任教至今。历任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润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夏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夏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监事会成员简历

  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富春江通信电缆厂办公室主任,杭州中策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永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富阳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章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了担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章旭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非职工代表监事:熊萍萍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督查专员。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万寿宫文化街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主题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熊萍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了担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萍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非职工代表监事:赵婧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科员、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招投标管理中心综合部部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评审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评审部部长助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赵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职工代表监事:孙华群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商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主管,浙江东方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主管,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董事长助理。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投资发展部部长,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事。

  孙华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华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职工代表监事:章丹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杭州富阳渌渚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总师办副经理。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工程技术部部长。

  章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章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总经理:周宇峰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本科学历。历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铂瑞能源(万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董事。

  周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宇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刘仁军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富阳市支行新登办事处和城西办事处信贷员、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分行投资信贷处信贷科科长,中国建设银行富阳市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书记,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市分行风险主管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余杭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明圣龙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铂瑞能源(义乌)有限公司、浙江铂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铂瑞能源科技(舟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铂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仁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仁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琪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投融资部副部长、投融资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南昌南水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章斌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中航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供应、销售经理,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主任、总裁助理、董事长助理。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中茂圣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章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章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姚献忠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工程师,大专学历。历任富阳富春江热电有限公司设备部、营销部、生产部经理,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中茂圣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姚献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献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叶明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本科学历。历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机修主任、工程部部长,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副院长,杭州富阳渌渚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明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张勇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职业经理、营销师,本科学历。历任杭州茶叶机械有限公司供销科长,杭州茶叶机械有限公司铜材分厂厂长,杭州富春江富杭线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舟山富春环保商贸有限公司、舟山富春环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斌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董事。

  胡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汤观鑫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兼厦门昌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融资专员、战略投资部副部长、投融资部部长,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莆田市昌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水投贸易有限公司及南昌水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昌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汤观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观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余思宏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民警,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办公室副科长,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余思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思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叶钦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科员,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安监(信访)部部长助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安监(信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叶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杨沅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历任富阳动力机械厂财务经理,杭州博华税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杭州祥和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杨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杨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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