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并继续担任董事及总经理的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并继续担任董事及总经理的公告
2023年12月0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并继续担任董事及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公直先生的辞职报告。刘公直先生现阶段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鉴于其对公司长期愿景的深刻理解和对整体利益的高度负责,其决定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并继续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以全身心投入到公司的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中。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公直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刘公直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的三年里,在引领公司从濒临退市走向稳定发展、成功化解债务危机、稳定公司治理结构、剥离非主营核心资产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其充分发挥了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带领公司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其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市值呈现倍数增长,市场形象显著提升。公司董事会对刘公直先生在任期间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待其未来在董事、总经理职务上继续带领公司勇往直前,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公直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分别为其实施增持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的股票及公司2022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行权所获得的股份。刘公直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做出的承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代为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李化春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邮箱:dongsh@szsunrisen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偿还部分债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泽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泽悦”)债务事项,根据双方于2023年9月25日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公司应于2023年12月1日前归还债务本金人民币9,0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偿还天津泽悦本金9,000万元及前一季度利息(截至2023年11月15日)693.36万元,剩余本金8,585.25万元及未还利息继续按照《债务清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本次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2022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行权款以及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等。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累计对外偿还债务本息已超过人民币4.71亿元,资产负债率由2021年的40.33%大幅降至约22%,而有息负债率则降低至约10%,公司融资余额及融资成本大幅下降,为2024年的经营业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司财务状况的持续优化,有力的提升了公司的经营韧性,提升了对外扩张的潜力及可行性。

  公司与天津泽悦债务事项过往披露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暨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偿还部分债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于2022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债务延期并偿还部分债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天津泽悦债务置换抵押物暨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于2023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债务展期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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